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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家与网站的辩论中,双方都援引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为自己辩护。 《办法》第十五条第八项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第十六条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孔家花园依据上述规定,认为大众点评网应为网友人身攻击的话语负责。但大众点评网副总裁龙伟说:“十六条,是唯一明确网站责任的条例。这条规定,强调‘发现’。并非说明只要存在此类信息,我们都要负责。” 不是说“我们网站上存在任何话语,我们都必须要负责,因为我们的网站信息是海量的,我们无法全面事先编辑把关。”龙伟认为。 邬华良认为《办法》有规定不清楚的地方。他认为,尽管不要求网站事先把关,但要求清除不合适言论,而且《办法》也并没有说一定要举报后再进行删改。“网友关于这些酒家的过激言论,都挂了一年多了,网站都没有‘发现’,没有主动删改,这要不要负责呢?” 判例意义 “第一次诉讼,我们取证于大众点评网编辑的《指南》,简单将起诉点定为诽谤。”杨子江说。 开庭前,阜阳饮食业行业协会召集会员讨论孔家花园的案件,协会认为:“(汇集有限网民点评对餐饮企业总体评价甚至排序)蔓延开来不得了,会影响餐饮业的正常秩序,餐饮协会一定要发表声音。” 有IT业界人士认为,大众点评网的信息,不是通过网站创建者来进行采编,而是通过会员们的留言自动分类滚动累积的。 这类官司的出现并非偶然,而且正在飞快增多。在大众点评网案件之外,备受关注的还有新浪和百度被诉案。 其中,装饰公司海大状告新浪侵权的案件,在2005年5月,以新浪败诉结果。新浪不服判决,起诉海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新浪的上诉,维持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龙伟表示,大众点评网目前案件的情况是,在接到几家餐馆的“投诉”后,经过检查发现网友存在言论过激的问题,大众点评网就会及时删除;但问题是,餐馆没有告知大众点评网,便将我们告上法庭。新浪败诉的一个情节是,在得知情况后,仍坚持保留“过激言论”很长时间。 对于相似案情,新浪在深圳败诉,而大众点评网却在阜阳胜诉一事,周文俊表示,在中国对网络相关法律并不健全的情况下,由于地区差异,同样的网络言论案件,完全有可能出现差异较大的判决情况。 有评论认为,因此类案件涉及网络、名誉权、第三方评价等多方面的新颖问题,凸显高速发展的互联网业界所面临的法律真空。如今,每一例都将有判例的意义。口碑网的CEO李治国担心:“一旦大众点评网败诉,对WEB2.0网站波及面必然较广。” 走近的WEB2.0收获季节 大众点评网创建于2003年,据龙伟介绍:“注册会员人数在快速增长,目前注册会员有100多万,每天访问达50万人次。”会员留言是类似大众点评网等WEB2.0网站主要的信息来源。 随着会员达到一定数量,网站开始销售会员群体资料。“会员群体创造我们的核心价值。”龙伟说,“他们能在上面留言是很重要的,是确保我们作为桥梁公正性的关键。我们会在会员群体上衍生商机,比如汇编出书,或者提供会员手机增值服务,但是要确保他们对餐饮业的评论。” 目前,大众点评网还没有开始大规模的商业化运作,一方面,在等待会员数量的进一步积累,另一方面,对盈利方式很谨慎,网站担心商业运作会伤害其公信力。 口碑网向网友提供的服务与大众点评网类似,李治国表示:餐馆等公共消费场所接受公众的监督是任何人不可阻挡的趋势。只要是客观、理性的评价,都会在网络上得以展示。 另一方面,李治国认为采用WEB2.0技术的网站,应更主动一些,对于明显侮辱、辱骂等性质的点评争取及时删除。 不过,李治国仍然担心,一旦大众点评网败诉,作为判例,会有大批使用WEB2.0技术的网站,遭遇法律诉讼。上一篇:5ucms插件,分类广告先行者遗憾 后来者赶超 下一篇:5ucms仿站,网站模式新革命 个人门户风起云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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